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1. 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张贴安全操作指南;

2. 实验开始之前,指导教师要对实验操作者进行安全培训,并详细制定实验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预案;

3. 进入实验室,必须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。产生有害气体、严重异味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柜内进行操作,必要时穿戴防护用具(防护口罩、防护手套、防护眼镜等);

4. 实验进行中操作者不得擅自离开实验室,要随时检查实验仪器设备、电路、水、气及管道等设施有无损坏和异常现象,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;

5. 一般实验加热不准使用明火,严禁吸烟,必须使用明火时要有申请手续(见附件 2 ), 明确使用功能、使用人等。做实验时要远离易燃、易爆物品,并且要有专人看管。严禁使用电热器烧水、做饭、取暖;

6. 实验室内不得乱拉电线,所有仪器设备的电线、插头及插座和接线板必须符合用电要求,若有损坏,及时维修。在添置大型仪器设备时,要考虑电源线路负载程度,必要时做好线路改造,禁止超负荷用电,确保安全用电(见附件 3

7. 冰箱等要经常检查,必须具备完好运行状态。冰箱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,冰箱里存放的有机溶剂要密封好。

8. 实验室消防设备器材完好,不损坏、不挪用、不遮挡。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及实验室周围的消防设施,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维修、更换和增补,确保完好可用;

9. 任何未经过培训或资格测试的人员不得连接气瓶或压缩气体系统。安全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,详见《 天津大学化工学院高压、易燃气瓶安全管理办法》

10. 实验室产生的化学废液要分类收集存放,禁止向水槽内倒入容易堵塞的杂物和强酸、强碱及有毒溶剂等化学试剂;有机溶剂、腐蚀性液体的废液必须分类盛于容器内,帖上标签,写上药品名称,置放在指定地点,由学院统一回收;

11. 不许堵塞消防通道,工作时间内所有出口门禁止上锁;

12. 实验室内设备、实验台摆放合理,确保室内通道、安全出口通畅;不得随意堆放杂物,随时清理易燃杂物,保证室内清洁。室内外装修,要严格执行申报审批手续(见附件 4

13. 非工作需要不得在实验室过夜。学生因工作需要进行过夜实验时,需安排二人以上操作,提前提出书面申请,由导师及学院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(见附件 5 );

14. 非实验室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实验室,外来参观人员进入实验室要经主管领导同意,由专人陪同,参观时不要妨碍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进行;

15. 实验结束后,应对各种实验器具、设备和物品进行整理,并进行全面仔细的安全检查,清除易燃物,关闭电源、水源、气源及门窗,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。